南方日報訊(記者/向松陽)繼2007年在全國首開12年免費教育先河,珠海免費教育政策再作調整。日前,珠海市教育局公佈實施《珠海市免費教育實施辦法》,從2013年起,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育補貼對象為全市普通中小學(包括民辦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這也意味著,民辦學校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同享補貼。
  據瞭解,義務教育階段,2013年起,珠海免費教育補助標準執行省定標準,小學每生每學年864元(含公用經費補助750元、免費教科書補助114元),初中每生每學年1344元(含公用經費補助1150元、免費教科書補助194元)。從2014年春季學期起,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小學每生每學年95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1,550元。從2015年春季學期起,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小學每生每學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1950元。
  2013年至2015年,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保持不變,小學每生每學年114元,初中每生每學年194元。
  高中教育階段的免費對象包括具有本市戶籍且就讀市內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的學生,及經核准作為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對象的代耕農子女(含漁民)。
  免費教育補助標準為,普通高中學費:每生每學年1620元。中等職業教育學費:市衛生學校每生每學年3106元;市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中職部(市技工學校、財貿學校)和電大全日制中職班每生每學年2700元;市體育學校每生每學年3600元。職業高中學費:國家級學校每生每學年2120元;省一級學校每生每學年1834元;市一級學校每生每學年1648元;區一級學校每生每學年1,462元;普通學校每生每學年1276元。
  新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原《珠海市中小學免費教育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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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彭曉楓  (原標題:珠海免費義務教育惠及全市 包括民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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